蚌教基[2009]14号
关于印发《2009年蚌埠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中学、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9年蚌埠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中学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2009年蚌埠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蚌埠市教育局
二○○九年三月六日
2009年蚌埠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
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教秘[2009]68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今年我市继续进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为顺利完成本次考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实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全面提高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质量,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有力措施。
体育考试工作遵循安全、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考试办法与考务工作
(一)考试办法
1、考试对象。全市初中毕业生都要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既作为学生的毕业成绩依据,同时也是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市区考试对象为户口在市区的所有2009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和要求升学并符合报考要求的历届初中毕业生,以及经市教育局批准同意在我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各县考试对象比照市区执行。
2、考试时间和地点。2009年4月20日~4月27日全天,在蚌埠市第三中学田径场。每个考生必须在半天内完成三个项目的考试。如遇雨天不能进行考试,则日程顺延。
3、考试项目与分值。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教秘[2009]68号)文件精神,今年体育考试分值不得低于30分,我市采用30分标准,具体项目与分值对照为:2kg实心球;立定跳远(10分)或50米跑(10分);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10分)三个考试项目,满分30分。其中立定跳远或50米跑项目可由学生自选一项进行。
4、测试手段。使用学生体质测试仪器,实行人工与电脑相结合的评判方式。50米跑和立定跳远两个项目的评分完全由电脑进行,确保评分结果更加公正、公平。
5、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内容之一,分数为30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作为初中毕业和普通高中录取依据。
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轮次内,因突发疾病或受伤等原因导致未能参加考试或中途离场则与文化课考试中类似情况同等对待,考几项算几项,不考不得分。
考试不设及格与不及格的界限,各单项成绩以0分为起点,不设最低分。
6、执行规则。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今年体育考试继续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规则(50米采用站立式起跑)和最新的田径运动规则(附件1)。2010年开始,将执行初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附件4)。
7、特殊考生的考试规定。因肢残而丧失运动能力、免修体育课的学生,由学生与家长凭《残疾证书》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安徽省中学生免予执行体育合格标准登记表》一式两份,学校签署同意并盖章后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学校在审批免考考生时,必须有专人对考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在学校公示后方能生效。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免予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记载。免考材料存入考生档案。
因伤病不能参加体育锻炼,并且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由学生与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填写《安徽省中学生免予执行体育合格标准登记表》一式两份,学校签署同意并盖章后报市教育局基教科,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免予体育考试。批准免试学生成绩按全市体育考试总分的60%计分,为18分。免考材料放入考生档案。
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由学生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填写《蚌埠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一式两份,学校签署同意并盖章后报市教育局基教科,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缓期进行体育考试。参加缓考的学生,原则上安排在所有考试结束后的半天集中进行补考。逾期不参加考试视为放弃,成绩按0分计算。
申请免试的材料4月8日前报基教科,已被批准免予体育考试的学生,不得再参加体育考试。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体育考试成绩按0分处理。
(二)考务工作
1、报名。本市户口的各校考生(含历届生和借读生)由原学籍所在学校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历届生和户口不在本市的借读生须在备注栏内注明)。本地借读生一律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3月26日下午2:30—5:30,各校教务员到市教育局基教科领取学籍校对表、考生报名表等资料,并带U盘拷贝考生学籍资料。
3月27-30日,各校认真办理本校考生有关报考业务。
3月31-4月2日下午5:30前,各校按规定时间段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报送报名库(U盘)考生个人报名表,学校报名总表等。
各校工作人员同时当面核准学籍等信息。按要求填好统计数据。考生人数一经确定下来,原则上不再更改。
4月7日上午9:00各校到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进行部分学校的考试顺序抽签,同时领取准考证。每个考生应准备一张小二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由学校贴在准考证上)。
4月10日下午5:30 前,各校将贴好照片的准考证送基教科。
4月15日下午4:00在市教育局4楼大会议室召开各校领队会议,领取考生准考证。
本市户口在外地就读的回蚌考生直接到市教育局基教科报名。报名时间:4月1日~4月10日。
2、收费。体育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皖价行费字[2001]164号文执行,每生10元。同时按皖价行费字[2004]271号文件规定收取理化实验考试费,每生8元,两项合计每生18元。开户行:商行科技支行,帐号:8142011107014,户名:市财政局,代码:160104,交费名称: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和理化实验考试费。
3、考试。考生凭市教育局核准颁发的准考证参加考试,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在考试中,考生若有疑问,应当场向监考教师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事后一律不予受理。考生一律不准穿带钉的跑鞋、跳鞋参加考试。
4、成绩统计与公布。考试中采用多台计算机同步当场进行成绩处理,监督员当场核实、签单,当天考试结束后公布考生成绩,并将成绩册及有关的原始资料密封存档。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
(一)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体育考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市区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县考试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成立“蚌埠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次体育考试工作。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体育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各县教育局也应确定相应机构,负责辖区内体育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领导,确定专人做好考试期间各项工作,并做好对考生遵规守纪、诚信互助和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二)工作人员
体育考试成立纪检组、调度组、医务组、场地组、后勤组、安全保障组、宣传组等工作组,各组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认真研究确定。
四、考试纪律
1、封闭考场,考试工作人员凭证入场。
2、考生必须端正考风,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生须知》和有关要求,自觉服从监考教师和考务人员的安排,不无理取闹、不弄虚作假。对违纪考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取消体育考试资格和相关体育考试成绩等方面的处理。
对冒名顶替者,该项考试即按零分记录、取消该考生录取省示范高中资格并对有关人员做出处理。
3、体育考试工作人员要签定《诚信承诺书》,工作中必须做到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遵守《监考守则》和《考场规则》。对待考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工作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不串岗,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如发现违纪工作人员有违纪现象,市教育局将立即将其撤离岗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查、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方面的处理,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取消其当年晋职、评优和表彰的资格,并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
五、安全工作
鉴于体育考试的特殊性,各校要把考生安全摆在第一位,切实重视考生的交通安全、饮食饮水卫生安全和考试安全,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卫生、遵纪守法、服从裁判等方面的教育。
学校要针对学生的健康特点,组织进行适宜的体育锻炼。要建立学校与家庭联系制度、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测制度、体育教学与活动义务监督制度。学校要组织考生学习本《实施办法》、《考生守则》及《考生须知》,考试时要有校领导带队送考。
学校要重视学生体检结果,特别重视对考生心肺等内脏器官功能的检查。对经医生证明确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虚报疾病,否则后果自负。
六、备注
本《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1、蚌埠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成绩、分值对照表。
temp_09031615406514.xls
2、安徽省中学生免予执行体育合格标准登记表。
temp_09031615456563.xls
3、蚌埠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
temp_09031615416504.xls
4、蚌埠市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成绩、分值对照表。
temp_09031615446513.xls